王 清.对Hangman骨折治疗方法的选择[J].中国脊柱脊髓杂志,2013,(5):397-398. |
对Hangman骨折治疗方法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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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Edwards-Iivene根据损伤机制、骨折形态学和稳定程度将Hangman骨折分为4型,是目前国内外选择治疗方法的依据基础。在椎弓根螺钉技术和颈椎前路钢板应用于颈椎固定之前,大多数学者对此类骨折釆用颈围领制动、Halo-vest架固定、颅骨牵引等方法治疗,只有Ⅲ型骨折若颅骨牵引C2-3关节突骨折脱位复位失败或合并有严重的脊髓损伤才釆用后路复位钢丝、线缆或C2椎弓根固定。由于保守治疗时间长、骨折断端固定不牢靠,20%~60%的患者可出现C2/3后凸畸形或假关节、C2关节突间部畸形愈合或不愈合、脊髄神经功能恢复差、睌期残留颈肩臂部疼痛等轴性症状。隨着颈椎解剖学、影像学及内固定材料学的发展,使许多学者认识到对不稳定性的Hangman骨折应早期釆用手术复位内固定,手术方法分为前路C2/3钢板螺钉固定、后路椎弓根螺钉固定,其中后路椎弓根螺钉固定又分为开放的或微创的单纯C2双侧椎弓根拉力螺钉固定、C2椎弓根拉力螺钉固定+C3椎弓根(或侧块)螺钉固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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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时间:2013-03-15 |
DOI:10.3969/j.issn.1004-406X.2013.5.3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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